动用公共收益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2024-05-18 11:30

1. 动用公共收益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法律分析: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动用公共收益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2. 动用公共收益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物业有权给小区建车棚吗
应当由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业主怎么样行使业主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可以按规定行使以下这些业主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案例
佛山市某小区于2008年建成,小区内建筑都是中高层建筑,需要用电梯上下楼,小区内某栋楼自2012年电梯损坏后一直没维修,直到最近,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希望物业公司可以出面修理电梯,而物业公司认为电梯损坏严重,需要直接更换新电梯,但费用需相关业主承担。对此部分业主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在买房时已经交了3000元住宅专项维修费,而且每月也按时交了物业管理费,所以电梯更换的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而物业公司则认为,业主虽然在购房时缴纳了一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是此费用仅用于对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如果只是对电梯进行维修,只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房管局申请此部分资金。但如果要买部新电梯,除非业主可以提供相关证明,电梯的损坏是由物业公司的重大过错造成的,否则此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
法律分析:本案中业主提到买房时已经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认为更换电梯所需费用应当由该项资金支付,那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应当承担这部分费用呢,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该项资金的概念,所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另外,《条例》明确了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关于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建设部、财政部所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此有详细的规定,即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 物业公司不公开公共收益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服务有重大瑕疵时,业主有证据能证明这个瑕疵是确实存在的时可以拒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公司不公开公共收益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4. 小区业委会有权同意使用公共收益资金吗

小区公共收益,法律上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授权决定使用,业主公约属于授权的一种,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挪用。一般情况下,公共区域收益首先是被纳入维修基金,业主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如何分配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使用的规定就是可以通过这些收益来增加公共设施等用途。小区有了业委会,在选择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管理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包括公用资源的使用收入分成。假如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共资源被利用所产生的利益,就无法让业主所享受【摘要】
小区业委会有权同意使用公共收益资金吗【提问】
小区公共收益,法律上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授权决定使用,业主公约属于授权的一种,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挪用。一般情况下,公共区域收益首先是被纳入维修基金,业主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如何分配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使用的规定就是可以通过这些收益来增加公共设施等用途。小区有了业委会,在选择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管理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包括公用资源的使用收入分成。假如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共资源被利用所产生的利益,就无法让业主所享受【回答】

5. 小区内公共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吗?


小区内公共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吗?

6. 小区的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吗?


7. 小区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嘛?


小区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嘛?

8. 小区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